省财政厅就省级食盐储备工作到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调研


发布时间:

2017-04-05

3月29日,省财政厅经建处吴鸾副处长、张立欣副处级调研员一行到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对省级食盐储备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省社副巡视员、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总经理赵有信、党委书记胡文菊、副总经理贾建国等陪同调研。省财政厅经建处领导首先检查了省级食盐储备库,了解储备库容、储备食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随后组织了座谈会。会上,省社副巡视员、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总经理赵有信、党委书记胡文菊、副总经理贾建国汇报了我省省

329日,省财政厅经建处吴鸾副处长、张立欣副处级调研员一行到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对省级食盐储备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省社副巡视员、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总经理赵有信、党委书记胡文菊、副总经理贾建国等陪同调研。

省财政厅经建处领导首先检查了省级食盐储备库,了解储备库容、储备食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随后组织了座谈会。会上,省社副巡视员、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总经理赵有信、党委书记胡文菊、副总经理贾建国汇报了我省省级食盐储备工作,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了汇报。听取汇报后,吴鸾副处长充分肯定了我省省级食盐储备工作,认为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在省级食盐储备上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省级食盐储备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实行了食盐储备动态管理,做得非常好,有效发挥了省级食盐储备稳定器的作用,对其他商品的储备很有借鉴意义。座谈会上针对盐改后的盐业市场新形势,大家对省级食盐储备新模式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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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省级食盐储备系统简述

 

2005年,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我省建立了省级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储备量为2万吨,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具体承担储备任务。2011年全国性食盐抢购风潮后,经省政府批准,食盐储备数量由2万吨增加到5万吨,按照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辐射到位、品种适用原则,5万吨储备食盐安排在全省51个食盐储备库点。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省级食盐储备工作,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先后建立健全了省级食盐储备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储备食盐管理责任制;调整了部分储备库点,不断完善了储备体系;建立了省级食盐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即时动态管理;坚持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考评管理,推动了食盐储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确保了我省省级食盐储备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有效应对了雨雪雾霾极端天气特别是去年7·19”水灾导致的食盐市场供应风险和盐改前后的食盐市场异动风险,有力维护了我省食盐市场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省级食盐储备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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